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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11批次不合格食品,涉及7个市县

发布时间:2024-10-29 05:26:16  作者:佚名   来源: 海南省消费者委员会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新闻记者 徐明锋)10月22日,记者从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该局抽检发现11批次不合格食品,涉及三亚、海口、定安、临高、东方、白沙、儋州等7个市县。

  据商报记者统计,近期,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471批次,检出11批次样品不合格,涉及农药残留超标、兽药残留超标、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等问题。11批次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为:

  一、三亚凤凰市场长军蔬菜摊(地址:三亚市天涯区羊栏农贸市场七排12号)销售的白萝卜(购进日期:2024-05-13),其中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海口龙华区曾忠水果店(地址:海口市龙华区海垦街道滨濂商业街31号铺)销售的芒果(购进日期:2024-05-31),其中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海南橙润天安实业有限公司(地址:定安县定城镇人民中路15号)销售的荔枝(购进日期:2024-05-25),其中吡唑醚菌酯和除虫脲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临高和舍赖瑞芳蔬菜摊(地址:临高县和舍镇金三角市场19号)销售的黄瓜(购进日期:2024-05-21),其中氧乐果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三亚吉阳张云霞蔬菜摊(地址:三亚市吉阳区荔枝沟路868号乐天城农贸市场A108-109号摊位)销售的大葱(购进日期:2024-05-06),其中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六、三亚凤凰市场少莞蔬菜摊(地址:三亚市天涯区羊栏农贸市场六排7、8号)销售的白萝卜(购进日期:2024-05-13),其中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七、东方八所飞英蔬菜摊(地址:东方市八所镇万通农产品批发交易市场005)销售的小芹(购进日期:2024-05-08),其中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八、东方八所张井燕蔬菜批发摊(地址:东方市八所镇解放东路宝真市场15)销售的小芹(香芹)(购进日期:2024-05-08),其中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九、白沙牙叉元昌猪肉摊(地址:白沙黎族自治县牙叉镇中路雅钗市场一楼138号)销售的、标称海南省白沙黎族自治县食品公司屠宰场生产的猪瘦肉(生产日期/批号:2024-05-20),其中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临高县临城国建猪肉摊(地址:临高县临城江南市场140号摊位)销售的、标称海南省临高县食品公司(地址:临高县临城镇龙贯村)生产的猪瘦肉(检疫日期:2024-05-22),其中呋喃唑酮代谢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一、儋州那大麦湘副食商行(地址:儋州市那大军屯市场南栋3号)销售萝卜干(购进日期:2024-05-28),其中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和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示,对抽检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已开展核查处置。


原文链接:http://www.hn315.net.cn/newones.asp?id=145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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