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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市场监管局约谈抽检不合格校园食堂和社会餐饮服务

发布时间:2024-11-13 04:18:05  作者:佚名   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为进一步压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加强校园食堂和社会餐饮服务单位的食品安全监管,切实保障消费者和校园师生身体健康。2024年11月8日下午,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召集相关单位进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约谈。

  内蒙古大学、内蒙古农业大学、内蒙古财经大学、呼和浩特市民族学院、秋实学校和赵美丽火锅店等六家校园食堂和社会餐饮服务单位,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管局以及呼和浩特市各区属地市场监管所参加了约谈会。

  2023年以来,在国家监督抽查和自治区风险评价抽查中,以上六家单位的餐饮具存在洗涤剂阴离子残留和大肠杆菌超标等不合格现象,秋实学校油条食品中存在铅超标不合格现象。

  六家单位依次对本单位存在的问题原因进行分析,对整改情况进行汇报。均表示将切实从严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细化责任、分解责任;建立健全原材料购进索证索票等制度;落实人员培训、持证上岗制度;加强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在食品加工制作方面优化、细化流程;在餐饮具消毒清洗方面拿出具体整改措施。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制度,强化日常监督力度,提升食品安全意识,确保食品安全无死角,确保师生及消费者放心用餐。

  会议指出,食品安全无小事,餐饮服务单位一定要加强自身管理,不要有丝毫懈怠,没有整改到位的,要迅速制定具体可行整改方案。追查细节、追查环节、追查相关人员,查找问题根源,建立自查制度及进货查验制度,给消费者及广大师生满意答复。

  会议强调,属地监管部门要严起来、硬起来,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在今后的工作中将继续采取超常规手段,不定期检查,不打招呼,不打折扣,该整改的整改,该曝光的曝光,该关停的关停,绝不手软。


原文链接:http://amr.nmg.gov.cn/zw/zyxw/202411/t20241112_260549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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