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欢迎访问打假法治网!

关于经营主体登记档案查询工作的补充通知

发布时间:2024-11-26 03:22:58  作者:佚名   来源: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经营主体登记档案查询工作的补充通知

  各设区市、韩城市、杨凌示范区市场监管局、行政审批局,省局行政审批局、企业服务中心:

  近期,省局印发《关于做好经营主体登记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陕市监函〔2024〕747号),现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就有关事项补充如下。

  一、对查询企业登记档案时无法出具法院立案通知书或者法院调查令的,可提供法院或仲裁机构出具的司法文书、相关法律事务委托合同、律师事务所出具的调查专用函等与承办法律事务有关的材料中的任意一项即可。

  二、登记管理档案查询内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信息的,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办理。

  请各市级市场监管部门将此《通知》转当地行政审批局。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1月22日

  相关链接

  《关于做好经营主体登记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

<
原文链接:http://snamr.shaanxi.gov.cn/info/1467/32274.htm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打假法治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中农兴业信息咨询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打假法治网 djfzw.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019387、010-80440269、010-69945235
监督电话:18516948318,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敬胜胡同甲3号东侧;第二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
邮箱: qgsndy@163.com 客服QQ : 2909421493 通联QQ : 2135524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