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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州市场监管局以柔性执法促进经营主体健康发展

发布时间:2024-12-27 01:36:48  作者:佚名   来源: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今年以来,巴州市场监管局坚持“监管为民”理念,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深入推行服务型执法,取得积极成效。   

  一、优化营商环境,柔性执法展温情

  巴州市场监管局把服务经济、服务民生、服务社会作为行政执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制定《优化营商环境 服务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得到社会各界广泛好评。明确责任领导、牵头科室细化责任清单,规定16种首次违法情形依法实施首违不罚,对35种轻微违法情形不予行政处罚,对违法行为轻微、社会危害性较小的61项违法行为予以从轻行政处罚,对涉及知识产权、广告、食品监管等20项违法行为予以减轻行政处罚,对涉及广告、食品监管等4项违法行为免予行政强制措施。做好事后跟踪服务,对涉案主体进行随机抽查“回访”,实现行政执法的服务性和公正性,涉案主体满意度持续向好。

  二、规范执法行为,透明程序显公正

  坚持“执法到哪里、监督就在哪里”,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落地。指导执法人员在执法实践中严格亮证执法,严谨制作行政处罚文书,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维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坚持“执法先普法”,实行执法服务“提前预警”机制,通过召开行政指导培训、发布消费提示公告、发布提醒告诫书等方式,对市场可能存在违法违规经营的行为进行预警。发布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典型案例5批48件,入选市场监管总局典型案例2件,入选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典型案例4件。

  三、落实裁量基准,制度执行保公平

  严格落实《关于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定》要求,坚持过罚相当原则,以事实为依据,综合考虑违法行为的事实、社会危害程度以及当事人主观过错等因素,结合个案情况,兼顾我州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做出合理妥当的处罚,更好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相统一。

   


原文链接:http://scjgj.xinjiang.gov.cn/xjaic/qjxx/202412/b759bdab42954068b1dc0a8089ac0cfd.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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