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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9月9日,三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某食品坊(以下简称当事人)未遵守限制商品过度包装的强制性标准的行为依法责令改正。2024年9月10日,经复查,当事人已整改。
2024年9月9日,三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开展中秋节前月饼过度包装专项检查中,发现当事人销售的2款月饼礼盒:1.八星报喜月饼礼盒(规格:广式小月饼80g×4个、原色开心果250g、带衣腰果王250g、特级芒果干250g、奇亚籽椰子脆片200g),2.五福临门月饼礼盒(规格:金腿五仁大月饼1000g×1个、原色开心果250g、带衣腰果王250g、特级芒果干250g、奇亚籽椰子脆片200g)。以上2款月饼内将月饼与坚果、果蔬干等产品混装销售,不符合GB23350-2021《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食品和化妆品》及第1号修改单的规定要求。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六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构成生产经营者未遵守限制商品过度包装强制性标准的行为,三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零五条之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下架相关产品停止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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